筆下風雲:禁電子煙太虛偽

港府以保障市民健康為由,極速宣布修例全面禁止電子煙或加熱煙,並列為「另類吸煙產品」,禁止其入口、製造、售賣、分發和宣傳,違例者最高可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當局今日刊憲,一待立法會通過修例,六個月後便正式生效,一改平時拖泥帶水的施政作風,簡直轉死性。

然而,有關條例「只禁賣、不禁食」,單純管有並不違法,遭立法會議員及關注組狂轟條例千瘡百孔,「管啲唔管啲」,將來執法勢必引起混亂。執法混亂向來是港府推出新例後的常態,由禁止室內吸煙到禁止未成年人買酒也不例外,何況以港府做事一陣風的作風,執法很快就會無以為繼。反而筆者更關心的是,為何當局對電子煙「殺無赦」,偏偏對危害有過之而無不及的傳統香煙放任自流?

對於新興的電子煙,食衞局局長陳肇始煞有介事聲稱,即使修例有爭議,但保障公眾健康責無旁貸,擺出「雖千萬人,吾往矣」的態度;特首林鄭月娥更是態度急轉彎,由去年提出只規管、不禁售,變相將電子煙合法化,變成現在全面禁止。但一論及何時連傳統香煙都禁止,林鄭除了自吹「我相對大膽,唔係冇得諗」便沒有下文。更可笑的是,消息人士一時以傳統香煙已落地生根作擋箭牌,一時又拿出自由市場開脫,但既是自由市場,更無理由禁止電子煙。

說到底,傳統香煙和電子煙是競爭對手的關係,電子煙的興起必然損害傳統香煙的市場和利益。這些煙商財雄勢大,港府施政又一直向大財團傾斜,突然轉死性,當然不會沒原因。

倘港府真的將市民健康放在首位,那麼請連傳統香煙都一併禁止。非煙民在街上被迫吸二手煙的痛苦與危害毋庸多言,高官不可能不知道,但如果不願放棄龐大的煙稅收益、不敢得罪利益集團,那麼請高官們閉嘴好了,何必作出為民請命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