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建議修訂法例,堵塞移交逃犯條例漏洞,以洗脫「逃犯天堂」惡名,這既是順應時勢之舉,也是回應各界訴求。詎料反對派又是陰謀論上身,聲稱新安排可能會滲入政治或民粹因素,方便內地緝拿政治犯,相當危險;有人甚至認為這是二十三條立法之前先試水溫,「一條龍拉人」。這豈止是為反而反,簡直是危言聳聽,任何事情到了這班人口中,都勢必被政治化、陰謀化、妖魔化,連修訂一條法例也上綱上線,可見他們的腦袋確實有問題。
還是佛家說得對,心中有佛,所見皆佛,心中有鬼,處處皆鬼。反對派以反中亂港為己任,公然勾結外部勢力,歷年來不知幹了多少見不得光的勾當,尤其是那班洋奴漢奸,賣祖求榮,黑金禍港,自知罪孽深重,每天都在擔心遭受報應。高鐵實施一地兩檢,他們尚且杯弓蛇影,一旦移交逃犯條例修訂完成,豈不是更加惶惶不可終日?
不管怎麼說,香港作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而且是所謂的法治之區,在移交逃犯方面竟然還不如中國和其他國家及地區的安排,以致藏污納垢,成為「逃犯天堂」,絕對是一件羞恥的事。回歸以來,內地已向香港移交二百名逃犯,反觀香港至今沒有向內地移交任何一名逃犯,這不是很不可思議嗎?香港到底是法治之區還是化外之地?
中國和美國等西方國家法律制度有別,價值觀不同,但無礙這些國家向中國移交貪污嫌犯;大陸和台灣互相敵對,勢同水火,但兩岸還是先後簽署了《金門協議》及《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作為移交逃犯之依據。反而香港和內地至今沒有相關安排,寧非咄咄怪事!
古人說,暗室虧心,神目如電。人做了壞事,可以瞞過其他人,但瞞不過上天。反對派與其擔心港府修訂移交逃犯條例,不如趁早開溜,到外國託庇於洋主人,一了百了,何必整天提心吊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