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樹木管理判上判 懶清樹頭慳成本

多區塌樹「清啲唔清啲」,斜坡遺留的樹頭變成居民的計時炸彈。申訴專員公署一六年主動調查政府樹木管理制度和工作,發現除康文署和漁護署外,其他部門都將樹木護養及巡查等工作外判予承辦商。有樹藝師直言樹木管理合約價低者得,而且判上判,不排除園藝公司為節省成本不清樹頭。

合約未列明清走 將貨就價

「斬一棵樹可能一日就搞掂,但掘樹頭用番一樣嘅人手都要清三日。」中華樹藝師公會會長歐永森指,清樹頭的成本比鋸樹貴三倍,加上不少政府部門的樹木管理合約多以價低者得,多由建築公司承接再「判上判」。曾有外判商開出「一元驗樹」的工程,因此不排除有三判園藝公司將貨就價,「門面、多人行嘅地方就整好啲,其他地方就由得佢。」

歐指出,不同地區、不同政府部門,甚至不同單位都有獨立的樹藝工程合約,未必所有合約都有明確指引要求清走樹頭,視乎撰寫合約的人對樹的了解有多深,甚或有關單位的預算亦會影響清樹工作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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