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巴士迷就自己收藏的一輛雙層巴士,遭一名單層巴士愛好者毀壞而心痛,遂趁深宵時分前往屯門的停車場「報仇」,先將對方珍藏在該處的一輛退役單層巴士之擋風玻璃用錘扑爛,又因一時技癢,將假「試車牌」分別套在另一停車場內的一輛雙層巴士及一輛單層巴士上,再駛出外「遊車河」。事件揭發後,警方拘捕他時更發現他原來早已被法庭判停牌。該名超級巴士迷昨於區域法院承認偷車、停牌期間駕駛、無第三者保險、刑事毀壞及偽造等共十一項控罪,收押至三月八日判刑。
法官亦留意到,涉案廿二歲男被告蔡俊傑在干犯本案前後,亦干犯過其他涉及巴士或駕駛的案件,又另涉偷巴士錢箱尚待發落等。雖然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只因一時貪玩,純粹對巴士着迷及用愚蠢方式解決私怨才犯案,惟法官不表同意,坦言:「如果着迷到沉溺,以致不能自拔,監都坐過仍要再犯,法庭係咪要關注?」故此法官要先索取被告的心理報告以作量刑。
案情指,案中的一輛雙層巴士及兩輛單層巴士,分別是兩名巴士愛好者的「收藏品」,停泊在屯門紫田村及寶塘下村兩個停車場內,三輛巴士的行車牌照均已到期。去年二月十八日雙層巴士車主發現其「愛車」有異,翻查閉路電視,見到十七日凌晨有人駕駛私家車到停車場,再登上該雙層巴士駛走又駛回車場。
同日兩輛單層巴士的車主亦發現其「愛車」狀況有異,其中退役的單層愉景灣巴士擋風玻璃被扑爛、退役單層城巴則曾被駛到五百米外,遂報警處理。警方事後查出私家車車主是被告,登門將他拘捕時,被告直認:「阿Sir呢兩部巴士都係我偷(駕)嘅,都係我所為」,又承認用錘扑爛愉景灣巴士的玻璃「報仇」。
控方昨在庭上指,被告之前有多項刑事及交通違規紀錄,目前被法庭判處的停牌令,已累計至二○二三年六月。案發時被告是違反了其中一個停牌令。
辯方求情指,被告是雙層巴士的愛好者,曾在城巴任汽車維修員,現時是全職電器維修員及兼職汽車維修員。辯方指被告跟志同道合朋友,四年前合資十二萬元購入一輛雙層巴士珍藏,豈料遭一群單層巴士愛好者嚴重毀壞而報銷,他相信是他在城巴的舊同事所為,遂干犯本案毀壞對方的單層巴士作報復。
案件編號:DCCC 79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