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懷疑有警務人員監守自盜,私自「袋起」市民拾獲銀包,內有五萬元,以為可以瞞天過海,惟好市民原來同時致電失主交代情況,當失主返回機場警察報案中心查問時,才揭發有人疑把銀包「私吞」,東窗事發後,一名涉案警務人員被警方拘捕,列作盜竊,交由新界南重案組跟進。
據了解,事發於前日(13日)晚上,有市民在機場範圍內檢獲一個銀包,打開後發現內有數萬元,市民隨即將銀包交往機場客運大樓的警察報案中心,警員着市民留下個人資料後,疑有人「自己袋起咗個銀包」。
但原來該名好市民除通知警方外,另一方面亦按銀包內的資料找到失主的聯絡方式並致電對方。消息指,當失主數小時後折返機場,前往報案中心想領回銀包時,才揭發有人未為該宗失物事件立案。據悉,警方經調查後,懷疑有人監守自盜,拘捕了一名廿六歲的警務人員,他加入警隊六年。
警方發言人表示,前晚十時,一名卅二歲姓楊本地女子於機場拾獲一個內有約五萬元現金的銀包,並把該銀包交到機場客運大樓的報案中心,由當值警務人員處理有關財物,有關物主當晚約十一時十五分到機場客運大樓的報案中心認領有關財物,接班的當值人員發現未有相關紀錄,懷疑財物被盜去。
發言人續謂,警方經初步調查後,懷疑一名男警務人員曾不當處理有關財物,昨日凌晨約二時五十分在機場警區拘捕一名二十六歲姓馮警務人員涉嫌「盜竊」,案件交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跟進,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二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發言人稱,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進行刑事調查及紀律覆檢。
數字顯示,警務人員去年被捕人數回升,共有四十五名警員被捕,較前年廿九人上升五成五,與一六年及過去十年平均數約四十三人相若,其中七人被其他執法部門拘捕,餘下卅八人被警方拘捕。涉及盜竊及妨礙司法公正各有九人,各有三人涉詐騙及風化案,各有兩人企圖爆竊及毆打等。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早前指警員被捕原因包括貪心、不恰當性欲望或受朋輩影響,但指人數僅佔警隊百分之○點一五,強調警隊絕不姑息違法違紀人員,他其後出席電台節目時亦稱,很不滿意有關情況,「我哋警察嚟o架嘛,點解做做吓做咗賊呢?我好唔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