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市民指稱去年九月透過擺街站的銷售員,只申請做香港寬頻的家居寬頻上網服務,但在他沒有要求或答應手機攜號轉台的情況下,銷售員擅自將該巿民的手機通訊服務亦轉台到香港寬頻,直至簽約後三個月,他赫然發現手機失去原本電訊商的流動通訊網絡始知「受騙」。為了留住原來的手機號碼,他更須與原本的電訊商簽訂較貴的月費計劃。利益受損的市民昨由區議員陪同下,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香港寬頻申索約一萬二千四百元的賠償。案件定於三月廿一日提訊。
申索人王志富,被告人香港寛頻。任職業司機的王昨在庭外表示,去年九月他在土瓜灣北帝街的擺街站申請香港家居寬頻上網服務,銷售員推銷時沒提及會同時將他的手機號碼亦攜號轉往該台,也沒安排他領取新的SIM卡。由於合約上的字體細小,他沒細看便在合約上簽名。
至去年十二月七日,他突然發現使用中的手機號碼「被勾走」,因他依賴手機工作,他要臨急買儲值卡應急。他向原本的電訊商csl查詢,赫然才知其手機號碼已遭「攜號轉台」,但csl沒向他披露號碼轉往哪一電訊商,還指他因違約,要向他追討餘下十一個月合約的賠償,結果他要與csl轉簽更貴的服務計劃,方能避免違約賠償及保住原本的手機號碼。
王表示,他擔心手機號碼遭人作不法用途,曾到警署求助,並按警員建議,向逐間電訊公司查問,但折騰一天也苦無結果,最終方能查出原來手機已遭「攜號轉台」到香港寬頻。他遂向香港寬頻投訴,但對方的客服員聲稱這是銷售員與顧客之間的行為,只肯取消手機通訊服務,但拒絕取消寬頻合約,客服員更以「懲罰語氣」埋怨王簽約時「無睇合約」。
王批評香港寬頻漠視銷售員的不當行為,對它已失去信心,不想再使用其服務。他指訴諸法庭只為討回公道,「就算一蚊都要佢畀,要佢承擔這個責任」。他又指就事件向海關、通訊事務管理局及消委會投訴。
王向香港寬頻申索的金額包括:與香港寬頻簽訂家居寬頻上網的服務費、csl新舊月費計劃的差額、他處理事件付出的精神損失、時間損失,以及申索費、公司查冊費及因請假處理事件被扣的工資等,損失金錢約一萬二千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