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七歲巴基斯坦裔男學生涉嫌去年中在葵青區胸襲非禮三名夜歸女子案,昨於西九龍法院續審。控方指稱被告在警誡下以本地話招認犯案,惟辯方指,被告遭警員威嚇及引誘才被迫招認,反對將有關招認供詞呈堂。被告亦就招證供詞的爭議性,出庭作供指自己中文科成績不合格,中文講讀寫均有困難,否認曾自願說出本地話招認犯案。
持香港身份證的被告艾阿星(圖),被控於去年六月廿五日非禮廿歲事主C,及去年七月四日非禮卅五歲事主D及廿八歲事主E。控方昨在庭上播放事發現場拍攝到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疑似被告的男子在事發時曾於現場附近徘徊,控方指片段中男子衣着與被告涉犯案時衣着相符。
控方又傳召參與搜屋的警員李中浩(譯音)作供,李指與同袍於去年七月六日拘捕被告後上門其住所搜查,檢取了被告懷疑犯案時身穿的衣物,被告在警誡下以本地話招認:「你搜到呢啲衫褲同鞋,係我之前非禮啲女仔時着嘅。」李把被告的招認記錄在記事冊上,被告查看後簽署作實。
辯方反對這項招認供詞呈堂,被告就此爭議事項出庭作供指,當時被捕後遭近十名警員包圍呼喝,要他承認犯案,否則他便會有麻煩。被告指案中所謂的本地話招認均是警員杜撰,並指自己對中文講讀寫都有困難,辯方亦呈上其學校成績表,說明他的中文科不合格。控方盤問被告時指,質疑被告講大話,實情是他自願招認,被告對此不同意。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WKCC 303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