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中度智障的妙齡女子在一七年底時從院舍偷走後,闖入油塘一帶的地盤,被該處一名已婚的巴基斯坦裔男保安員發現後,聲稱替她趕走惡狗,但卻將她帶往保安室內性侵犯,包括上下其手撫摸外,亦曾以陽具觸碰她的臀部引致痛楚。事後她返回院舍後指着自己嘴巴向職員透露「鬼佬錫我呢度」而揭發事件。被捕巴漢昨於高院承認非禮罪,收押至四月三日始判刑,期間法庭要索取女事主的心理創傷報告以作量刑。
四十一歲男被告Shah Arshad,九六年起來港定居,已婚並育有四子一女,沒有前科,任保安超過十年。被告承認一項非禮罪,而他另外被控的一項未經同意下肛交罪,則獲撤控。
案情指現年廿八歲的女事主X有中度智障,智商只有約八歲半,她雖然居於復康院舍,但經常偷走。在事發的一七年十二月十七日晚上,X又偷走,但一小時後返回院舍。職員問她去了哪兒,她掩嘴指「鬼佬錫我呢度」,又指「鬼佬」脫她衣服並吻她嘴、摸胸及把陽具放進她陰道,職員亦發現她內褲有糞便漬,遂報警處理。警方翌日凌晨在X協助下,於油塘某地盤找到被告並將他拘捕。
X其後向警方表示,當時她誤入地盤,見到有很多惡狗向她狂吠。其後被告出現,帶她入室內非禮,她曾叫停但不獲理會。X指被告吻她嘴、摸胸及手指插她下體外,她更稱被告曾以陽具觸碰到她的臀部致痛楚。法醫事後替X檢驗,發現X前臂有瘀傷,陰道無損傷,但直腸下方有一處零點五厘米撕裂,有機會是手指或陽具造成;檢驗被告後亦發現被告的指甲及內褲有X的DNA。辯方求情指被告當時誤以為X想與他性交,其後發現X的精神有異已即時停手,被告並透過律師向X及X的家人道歉,又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恥。
案件編號:HCCC 19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