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巴裔男生涉非禮三女 事主:被告揸胸似揸泥

葵青區去年中接連發生街頭非禮,警方事後在區內拘捕一名疑涉案十七歲巴基斯坦裔男學生,指他涉嫌向三名夜歸女子捏胸,控以三項非禮罪。案件昨於西九龍法院開審時,三名女事主獲准在屏風後先後作供,均指疑犯迎面而來時出手大力揸或拍打她們的胸,其中一人更形容被揸胸時,對方的手勢及力度恍如「用手揸一舊好大嘅泥」。

十七歲被告艾阿星,報稱學生,持有香港身份證。庭上透露,警方拘捕被告後,在他住所檢取到疑犯案時身穿的白色背心、黑長褲、藍毛巾等衣物,又取得事發現場附近的閉路電視片段作證物。警方亦曾安排三名事主進行認人手續,惟她們均未能認出疑犯。

廿歲事主C供稱,她於去年六月廿五日晚行經葵涌業成街時,一名以藍色毛巾掩臉的男子跑步迎面而來,並用右手揸她右胸一下然後逃走。當控方要求C具體描述遭胸襲的動作及力度時,C形容該人「好似用手揸一舊泥土咁」,她隨即補充:「係好大舊嘅泥」。

卅五歲事主D供稱,去年七月四日晚近十時行經葵涌石籬附近時,遭一名迎面半行半跑的疑似南亞裔男子,用力揸她右胸一下,但因對方用物品遮臉而未睹其容貌,只記得對方穿黑長褲、近似黃色的上衣。

被告警誡下承認曾摸四女

廿八歲事主E則供稱,去年七月四日晚十一時半行經石籬邨石榮樓外時,一名南亞裔男子迎面行經她身邊,拍了她的胸一下,當她回望時,對方也回頭笑。E曾追截對方並用手機拍下其背影,但未能追得上。她記得對方當晚頸圍毛巾,穿白色背心及黑色褲。

而拘捕本案被告的警員劉浩昇供稱,去年七月六日他與三名同袍在石榮樓外,見被告形迹可疑,以本地話查問時,被告亦以本地話承認與案有關,劉遂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表示:「係我做嘅,我一時貪玩,摸咗四個女仔。」(其中一個個案最終與今次審訊無關)。

警否認曾威嚇或引誘招認

辯方盤問時,質疑劉當時曾向被告說:「如果你認咗,我就會放你走,因為你未夠十八歲。」劉否認此事,但同意辯方所指,在施行警誡及讓被告在警員記事冊簽署作實時,被告父母並不在場。劉在庭上解釋,指被告超過十六歲,有關做法並無不妥,劉亦否認警員曾威嚇或引誘被告招認。辯方表明會反對將被告的警誡招認呈堂。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WKCC 303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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