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籲重訂補助金及特別津貼資格

【本報訊】港府本月起調高申領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至六十五歲,事件引起軒然大波。多名立法會議員要求當局向六十至六十四歲人士補發被扣減的津貼,又批評現時綜援計劃下的補助金及特別津貼不合時宜,例如只津貼固網電話費而非流動電話。會上通過動議,要求當局重新制訂各項補助金及特別津貼的申領資格,並檢討租金津貼水平。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今年底會完成檢討津貼,預計二○二○/二一年可實施,重申不會向相關人士補發津貼。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昨討論檢討綜援計劃下的補助金及特別津貼,議員郭家麒在會上批評津貼不符合現今社會的生活需要,包括沒有流動電話費用津貼,令部分市民未能使用流動電話接收有關醫院等訊息,又認為有必要為六十至六十四歲申領健全成人綜援的人士,補發與長者綜援相若的津貼,否則政府「犯眾憎」,強調「做到嘢嘅(長者),唔會等政府施捨」。郭偉強則認為現時本港銀髮就業市場不夠成熟,強烈要求該局不要扣減六十至六十四歲綜援人士的補助金。

檢討料今年底前完成

羅致光回應指,港府沒有取走任何人士的福利,認為沒需要補回金額,強調檢討將注重津貼能否符合現今社會的基本生活需要,預計今年底前完成。他又承認「年紀愈大搵工係愈難,呢個係不爭嘅事實,係香港嘅現況」,加上退休後轉行亦有困難,重申當局已有不同措施,包括中高齡就業計劃,協助年長人士尋找工作。

會上通過分別由邵家臻及張超雄提出的無約束動議,包括要求當局重新制訂各項補助金及特別津貼的申領資格及檢討租金津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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