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緊漁民牌惹不滿 漁護署:政策鼓勵養魚

【本報訊】漁農自然護理署出招收回漁民牌照惹起爭議,署方澄清只為鼓勵養魚,未來將增加發牌及養魚區。全港現時有九百三十一人持有海魚養殖牌照,於廿六個指定魚類養殖區內經營魚排,但該署早前表明將收緊發牌條件,惹來漁民不滿。該署助理署長(漁業)黎堅明預計今年內落實相關條件,但強調政策是為鼓勵積極養魚,仍有調整空間,未來會額外新增四個魚類養殖區,以及在新、舊養殖區發放新牌照,是相隔六年後該署再度發出海魚養殖牌照。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明日將討論事件。

指魚排遭閒置或改裝

漁護署上月及本月舉行共四場業界諮詢會,了解漁民對檢討養魚場及養殖標準的意見。該署未來擬要求漁民達三大標準,包括魚排面積必須與牌照相同、魚籠面積不可小於七成牌照面積,以及養魚場須達每平方米十公斤的最低養殖標準,否則會縮減牌照面積或拒絕續牌。

漁民批評限制養殖自由,質疑該署漠視天氣、水質、成本等因素。黎堅明回應時表示,過去十年發現不少持牌人將魚排閒置,「有啲只放一至兩條魚而過咗骨」,甚至把魚排改為豪華的「海上王宮」,不符相關條例列明的「積極養魚」,故是時候整頓及善用資源。

將增4養殖區發新牌

黎指,該署有專業人員每日監察水質,當有問題時會預早提醒漁民,又設多個基金及銷售魚獲的渠道,為漁民提供經濟誘因,另提供免費檢查魚苗等服務,多管齊下鼓勵養魚。提出標準只是鼓勵方法之一,強調聆聽漁民意見後會調整政策,不會「鐵板一塊」強硬執行標準,會讓漁民適應及解釋養魚難處,待該署觀察後始執行細節。

為進一步推動本港漁業發展,黎稱未來會新增黃竹角海、外塔門、大鵬灣、蒲台四個新養殖區,總面積達六百公頃,並會在新增及現行養殖區簽發新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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