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執言: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兒童

在現行的教育政策下,主要的特殊教育需要類別(SEN)包括聽力障礙、視覺障礙、肢體傷殘、智力障礙、注意力不足/過度活躍症、自閉症、言語障礙和特殊學習困難。

筆者最近在立法會會議上質詢當局:政府有否評估SEN兒童轉介流程是否過於繁複和可否簡化?會否放寬該年齡上限讓SEN兒童在入讀小一後仍能得到支援?會否推出更妥善照顧學童個別需要的措施?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書面答覆,迴避評估轉介流程是否過於繁複和可否簡化,亦未回應有特殊需要的學前兒童升讀小一後會否仍能得到支援。有意見指出,以校為本的支援措施未能按個別學童的實際情況提供支援,楊潤雄卻指學校有穩定的教師團隊,可以照顧校內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

當局的回應,反映未充分重視為SEN兒童提供支援。香港推行融合教育,SEN學童大多在主流學校接受教育,惟教育局對SEN學童的支援措施一直被批不足。有社區組織曾對SEN基層兒童及家長的支援服務問題進行問卷調查,調查顯示,逾九成受訪者認為由學校或服務機構提供的訓練不足夠或非常不足夠。

教育局以校本支援SEN學生,按學校的SEN學生人數發放津貼,由學校統一處理,因此不同學校的支援服務大相逕庭,部分學校只會為SEN學生提供功課輔導班,未有顧及個別學童的特別需要。

去年灣仔發生一宗外婆涉嫌勒殺六歲SEN男孫的倫常慘案,反映SEN學童照顧者的支援服務一直被忽視。

學前(六歲前)SEN兒童由社署跟進,到六歲入讀小學起轉交教育局跟進,社署的服務隨即中止,導致支援服務出現斷層問題。

當局應正視在支援SEN兒童方面的缺失和不足,包括評估治療輪候時間長、學校支援不到位等情況,採取措施對症下藥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