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賊傷人 司警槍轟腿制服

澳門司警開槍制服內地搶劫疑犯。一名內地男子昨日凌晨時分在澳門一間食店疑搶去一名食客的手提包,財物被搶的食客與另外兩人追出,惟追逐間內地男以生果刀𠝹傷其中一人右臂並逃去,其後被巡邏的司警發現,期間遇上激烈反抗,司警最終開了一槍將疑犯制服。疑犯左大腿中槍送院,司警調查相信他是非法入境者。

事發於昨日凌晨零時許,巴坡沙大馬路新城市一間食店有一名食客的手提包被搶,食客及另外兩人追出,期間疑犯更以生果刀𠝹傷其中一人的右臂,並搶去手袋內約一百元澳門幣,迅即往關閘方向逃去。

欲刀刺警員 無理警告

至凌晨五時十五分,巡邏的司警於祐漢第二街發現疑犯,當追至祐漢新村第二街萬壽樓一樓梯間時,疑犯竟拔刀指嚇警員,甚至欲用刀刺向警員,警員拔佩槍警告,但男子無聽警告衝向警員,司警於是向男子左大腿開一槍。

司警其後封鎖大廈門口上樓調查,並一度封閉馬路地氈式搜索,最終在萬壽樓一樓一個單位的鐵門和木門之間尋獲涉案彈頭,司警已將彈頭檢走,正進行檢驗。

調查發現,涉案被制服的內地男子卅一歲,上月十一日因逾期逗留而被遞解出境,惟他之後偷渡重返澳門,中槍的他現時正在澳門的山頂醫院接受治療,無生命危險。司警指暫時未與涉案男子錄取口供,但表示已有足夠證據,顯示男子涉嫌觸犯搶劫、禁用武器、加重傷人、抗拒及脅迫等罪。

至於被搶劫的男子,司警指他是一名外僱,被生果刀𠝹傷的則是一名澳門本地男子。司警續指,案發過程中,有警員受輕傷;至於開槍的男警於二○一四年入職,事後已接受輔導,生理及心理均無出現問題,司警指他暫不需工作調動。

生命受威脅 警才用槍

司警強調,警方處理突發事件時,當有人涉嫌作出反抗或企圖襲擊,會先口頭警告、再使用警棍或胡椒噴霧,在警員自己或第三者有生命威脅下才會使用警槍,今次事件符合相關規定。司警又稱在一般刑事偵查期間,人員會配備警棍和警槍,於賭場或巡邏期間才配備胡椒噴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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