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患先天性青光眼的十四個月大男童,於一六年在東區醫院接受減眼壓手術時心跳急降,經檢驗才知他在手術期間血液中鉀含量急升,男童兩日後不治,死因研訊昨續審。家屬一方結案陳詞時質疑麻醉科醫生的監察工作不理想,而且當確認男童血鉀含量高後,拖了廿分鐘才處方降鉀藥。醫管局一方陳詞時則認為,醫生團隊的處理手法並無不妥。
代表死者家屬的律師昨陳詞指,證供顯示死者蔣承勳接受手術期間,其心跳、體溫等指數均超出正常水平,但麻醉科醫生未有加以監察,包括沒有持續為死者量度體溫,質疑麻醉期間的管理不理想,「應做嘅事冇做到」。證供亦指死者有可能因吸入麻醉氣體,誘發「橫紋肌溶解症」、「惡性高熱」等罕見病變,令血液鉀含量急升,部分徵兆或與體溫有關,故認為麻醉科醫生理應密切監察數據,一有異樣便立刻停止手術。
家屬的律師又指,麻醉科醫生在死者心跳急降後不久,已推斷死者血鉀高,需要急救,但醫生卻在廿分鐘後才處方降鉀藥,律師批評道:「二十分鐘,由呢度(死因庭位處的長沙灣)應該可以行到旺角喇!」故質疑醫生處方降鉀藥可以「做快啲」。
代表醫管局的律師不同意家屬的說法,指心電圖一直監察死者的心跳有否異常,其他維生指數也正常,當發現死者心跳急降,醫生團隊已盡快急救,認為麻醉科醫生的監察工作已足夠。律師續指,當時急救首要是令死者心跳回復正常、恢復血液循環,而非首先「醫好」血鉀高情況,故認為急救處理並無不妥。案件今續,裁判官將向陪審團總結證供重點及引導商議裁決。
案件編號:CCDI 22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