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卓悅疑借糧員工買股托價 前執董否認

【本報訊】化妝品連鎖店卓悅的人事部前女主管喬美齡,在職七年間涉嫌與兒子及丈夫詐騙公司逾四千萬元案,卓悅前執董陳志昨於高院繼續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卓悅不少員工實際所收的薪金遠較他們應收薪金為高,薪金差額可能是公司發給他們的超時工作津貼;此外辯方又指,卓悅為托高股價,慣常借糧給員工買公司股票,借款都是以「薪金」名義轉帳。

三名被告依次是喬美齡、其子夏定邦及其夫夏偉成,他們被控詐騙及洗黑錢共五罪受審。代表夏定邦的大律師盤問陳時,舉出多個例子,指除了女被告母子之外,卓悅還有其他員工實收薪金跟他們的職級不相稱,例如人事部女員工胡少煥,她入職時任文員月薪八千元,在職後一個月便實收月薪一萬五千多元,至○九及一○年先後擢升做主任及高級主任,實收月薪兩萬四千至兩萬六千元。

陳同意辯方提到的部分個案,但解釋可能與超時工作津貼有關,但就算是津貼都無可能高出薪金三倍。他亦確認卓悅會借糧,但否認借糧目的是要員工買公司股票托高股價;他又指公司只會借款給少數員工,獲借款者都是主席及其妻信賴的人。

被告親手交薪金資料予會計部

控方之後傳召卓悅會計部經理鍾佩賢作供,她是卓悅控股副主席鍾佩雲的胞妹,講述公司的出糧程序。她指,辦公室及店舖前線兩組員工的薪金都由人事部計算,辦公室員工每月出糧一次;但前線員工有底薪及佣金,由於計算佣金需時,前線員工在一個月內或會收到多過一次薪金。她又指人事部會將薪金資料儲存在USB記憶體,喬或夏定邦通常會親手將記憶體交給她,會計部將資料上傳到銀行系統後,銀行便會向員工自動出糧。

案件編號:HCCC 34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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