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姦親女案 父﹕圓事主心願始認罪

【本報訊】無業漢被指在○九至一一年間,五次強姦及兩次非禮讀小學的親女,昨續於高院原訟庭審訊。被告在控方結案後決定作供自辯,並否認曾性侵女兒。他供稱向警方招認非禮,是因被女兒誤會冤枉,導致父女關係惡劣,才向警方說謊認罪,希望能圓女兒望他入獄的心願,從而改善關係。

現年六十三歲的被告稱,在X小時候,他曾幫X洗澡至小三,但X升中後常埋怨家窮,被告亦不喜歡X帶男友回家,令父女關係轉差。某次X提起以前洗澡時遭他非禮,之後便不斷提着這指控;被告有時會罵X亂講,亦試過發晦氣回話:「係呀,沖涼就係非禮喇,告埋我強姦拉我坐監啦!」被告稱雖然他沒做過,但他覺得X確是這樣想,為了不想再爭吵,有一次他哭着摟住X說:「當係爸爸嘅錯啦,你原諒我啦!」

知女兒未自殺 決定翻供

被告續稱,前年妻子告訴他X自殺入院。他想X是因為覺得曾被他非禮而自殺,所以便自首招供承認非禮。他指當時「一心想償還畀佢,等佢心息」、「佢一直認為我搞過佢,甚至以死相逼,就還佢心願,佢心願成日想我坐監」,他指供詞內容都是謊話。後來他還押於收押所時,才知原來X根本無自殺,他想清楚後,便決定不為自己無做過的事認罪。

被告接受控方盤問時指X經常說謊。控方又問被告,X有何動機要誣衊他強姦,被告表示不知道。他今天會繼續接受盤問。

案件編號:HCCC 39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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