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呃僱主20萬裝修費 藥業公司前經理明提堂

【本報訊】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藥業公司前銷售及營業經理,控告她涉嫌在兩個新承租舖位進行的翻新工程中,詐騙該公司二十萬元裝修費,明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趙詩茵(三十六歲),為香港永明藥業有限公司前銷售及營業經理,被控兩項罪名,即一項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及一項企圖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

被告案發時為永明銷售及營業經理,該公司從事買賣中藥材、健康食品和營養補充品。她受永明的營運人指示,委聘一間建築公司,為兩個位於元朗一個購物中心的新承租舖位進行翻新工程。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一七年至一八年期間,向永明虛假地表示,該建築公司就有關舖位作出的裝修工程報價為廿五萬元,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永明把一筆十萬元的款項,存入以她親屬名義開立的一個銀行戶口,作為該裝修工程的首期費用,導致她的親屬獲得利益或永明蒙受不利。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去年一月,就該裝修工程向永明作出相同的虛假陳述,並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永明簽發一張十萬元的支票,作為該裝修工程的中期費用,有可能導致被告獲得利益或永明蒙受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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