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情侶違感化令偷竊 男囚兩個月

【本報訊】綜援父母早前被揭長期虐待十二歲的兔唇長女,包括冬天逼她沖凍水涼等,去年十一月二人被輕判感化令廿四個月,事隔一個月,父母即違反感化令,在海洋公園纜車站偷取遊客遺下的手機,男被告更將剝下的手機套及兩張Sim卡放到同行十歲幼女的背包。兩名被告早前在東區法院分別承認盜竊及處理贓物兩罪,裁判官昨判女被告接受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男被告則因行為令人厭惡,判監兩個月。

四十一歲女被告與卅六歲男被告為同居情侶關係,二人育有兩名分別十歲及十二歲女兒,長女因早前遭二人虐待,已轉到家舍居住,男女被告與幼女一家三口現靠萬餘元綜援維生,女被告現承認於去年十二月十六日在海洋公園纜車站一長椅上偷取女子魏麗容的手機,而男被告則承認於同日同地點處理上述贓物。裁判官早前曾當庭質問二人「有無覺得醜?」至於二人違反感化令一事,稍後會再帶上法庭處理。

案件編號:ESCC 139/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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