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婦與年輕她十年的丈夫結婚兩年後,關係變得惡劣,丈夫更不讓她見二人所生的女兒。為了討論撫養權的問題,婦人去年五月帶備八吋長利剪往丈夫之工作地點相見,期間二人爭持不下,婦人突然情緒激動,取出利剪向丈夫猛刺,對方以手擋格,最終左前臂與胸背等被刺傷,婦人之後施然離開並帶着利剪到街市買餸,於同日被捕。她昨於區院承認意圖傷人罪,收押候判。法官明言會考慮所有判刑,包括監禁。
在內地出生的被告肖賢庄(四十一歲),被控去年五月廿八日在大角咀大全街地下,意圖而惡意傷害其丈夫利志宇(約卅一歲)。法官先索閱被告的心理、精神及感化官報告,以及男事主最新的醫療報告,押後至三月五日判刑,期間被告還押小欖精神病院看管。
案情指被告當時與事主見面,討論二人的關係及三歲女兒的撫養權,期間被告用利剪行兇,過程遭現場汽車攝錄器拍攝到。警方抵至時,被告已離開,事主則送院治療,發現其左前臂、胸壁及背部均有數厘米割傷,其連接手指的神經亦遭割傷。據事主去年七月的醫療報告顯示,他左臂其中三隻手指活動能力仍有限,且難以收緊,需接受職業治療。
案件編號:DCCC 76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