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漢被指在○九至一一年間五次強姦及兩次非禮讀小學的親生女,控方昨在庭上播放被告的錄影口供,承認有在X睡覺時摸她胸部,「摸到(自己)(興興)哋」後便把X的褲子脫掉摸她下體。他表示有試過以手指「篤」進X的下體,但就否認有用陽具「篤」入,亦沒有在X面前射過精。他又稱曾哭求女兒原諒,但女兒最終決定報警。
現年六十三歲的被告前年四月廿四日被捕,同日於警署與警員會面錄取口供。他在口供影片承認,有「摸摸揸揸」女兒X四、五次。他表示對事發的時間已記不起,他又同意有兩次在客廳看電視時,捉住X的手玩弄他的陽具。會面期間警員曾問被告,有否把陽具放入X的口,被告回應說「冇印象」。
他指之前與X的關係很好,但事後X便避開他。他表示自己「唔知點解做咗咁嘅嘢」,但在會面後段就補充說「都係一時衝動」。當說到為何一犯再犯,被告就以吃東西作比喻:「好似食嘢,食完覺得好食就梗係會翻食。」他表示有一次他非禮完X後,留意到她好像在裝睡,便跟她說不要告訴母親,否則他們便會離婚。
他指試過有一次曾哭着攬住X,叫X「原諒我所做嘅行為」。當時X沒作聲但有點頭,但被告表示X指控他應代表女兒仍惱怒他。事主X於○○年於內地出生,她指在讀小學時與被告及胞弟打地鋪睡覺,被告多次在她睡覺時脫掉她褲子,然後用手指、舌頭和陽具侵犯她下體。其中一次被告更試圖把陽具塞入她口。此外,她亦指控被告曾捉住她的手為他手淫。
案件編號:HCCC 39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