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眉冷看:不要做法律界罪人

前特首梁振英的UGL案,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決定不予檢控,按照她的套路,說不定會連壹傳媒老闆黎智英涉嫌恐嚇本報記者一案也輕輕放過,若真如是,香港的司法權威將更蕩然無存。一個賊人正想偷竊,在未動手前旁人喝破他的企圖,賊人有所忌憚,便不敢胡來。本文也是擔演同一角色,事先喝破鄭司長的盤算,希望她能改弦更張,審慎為之。

所謂「不近情者多藏奸」,UGL案一查多年,恐怕早已決定了不起訴,但隨便公布又怕會惹起泛民主派強烈反對,所以一直在等待機會。終於等到反對派在立法會補選中接連敗北,民心離散,律政司便在此時出手,宣布終止UGL案調查工作。整個泛民陣營正氣息奄奄,無力還擊,鄭若驊自然得其所哉。

黎智英當日聲色俱厲,威脅記者說:「我實會搵人搞×你!」整個過程有拍攝片段為證,換作一般人,半年內便能落實檢控與否。如今該案已延宕了超過十九個月,律政司一直推搪,做法太不近情,我估計內中所藏奸情,就是鄭若驊根本不想檢控,正找尋合適時機公布消息。

但我勸鄭司長三思而行,如果這樣一件證據確鑿之事也輕輕放過,市民對你的信心恐怕會降至零。法律界十分看重案例,黎智英一事雖未正式成為案件,但也是一件個案,律政司今次的處理手法會對往後同類個案甚具參考價值。

天下間不容易有比肥佬黎當日更明確的恐嚇行為,因為有清晰的片段為證。若然律政司連此事也不管,試問日後還有甚麼恐嚇案是可以起訴的?那恐嚇罪是否該乾脆取消呢?希望鄭司長靜言思之,千萬別做法律界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