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天下:廉署係時候做嘢啦

鄭若驊任律政司司長後,她與丈夫潘樂陶的負面新聞層出不窮。兩人去年初被揭發在各自名下,位於屯門的兩間相鄰獨立屋僭建。近日又爆醜聞,潘樂陶任職執行董事的安樂工程有限公司及安樂與中國建築的聯營公司,三年前在未經公開招標下,獲水務署批出為牛潭尾濾水廠及大埔濾水廠加設氯氣生產設施的三項工程,涉款逾一億三千萬元。

按政府規定,逾七百萬元的工程服務一般須作公開招標,家陣三項工程涉款逾一億三千萬元又何以不必經招標就批予潘樂陶的安樂及其聯營公司?有資深工程師表示,政府更改合約並不罕見,但新要求都應該與原有合約屬同類工作,潘樂陶的安樂本身的合約是「保養維修」,與「工程」拉不上半毛錢關係,水務署豈能以透過更改合約「定單」而批出工程就認為是「合乎程序」?各界炮轟水務署有私相授受和利益輸送之嫌,促請署方交代,並要求廉署介入徹查。

最好笑嘅係,潘樂陶對水池僭建的官司信心爆棚話「完全覺得贏到」、「百分之一百有信心」,這「信心」應是指「脫罪」。而被記者追問有關與水務署有利益輸送嫌疑,佢就傲然話「問一百次都唔答」,是沉默是金還是怕講多錯多?既然各界懷疑涉利益輸送,是否更應該講清講楚,以釋公眾疑慮?老朽想起清朝名臣張伯行,為拒絕送禮者,特地寫了一篇《禁止饋送檄》:一絲一粒,我之名節;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寬一分,民受賜不止一分;取一文,我為人不值一文。誰云交際之常,廉恥實傷;倘非不義之財,此物何來?

張伯行此檄除了申述關心百姓疾苦,注重個人名節外,從中老朽更深感其體現了廉潔奉公和做人的原則。潘樂陶醜聞纏身,而其妻正是律政司司長,又豈能用一句「太太唔知我做乜嘢」就三緘其口?政府的所謂「合乎程序」又豈能聲大大就是正確?廉署係時候做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