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天下:高招成咁 問你服未

眾所周知,律政司有獨立檢控的憲制責任,一如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口中的「有擔當,拎得起」,按法律和證據,不偏不倚地作出專業判斷,不能曲意扭轉真相不予檢控,甚至企圖一拖再拖當冇事發生,令香港法治淪亡。

鄭若驊去年底公布不會就UGL事件檢控前特首梁振英,她回應議員質詢時直言,檢控是由律政司人員作出,尋找外間法律意見與否,須按個別案件決定,重申只有案件涉及律政司人員,才會選擇向外聘大律師尋求法律意見。

她又引用數據稱,三年來尋求外間法律意見僅一宗。可是,是否三年僅一宗就表示這宗也不適用?是否尋求法律意見不是應根據實際情況而決定嗎?鄭若驊講就好似「有規有矩」,一味重申《基本法》第六十三條已確保律政司獨立公正,不會因為案件政治敏感或涉案人士的政治背景而尋求外間法律意見,亦不會受傳媒或公眾在事件上的反應而影響決定,只會按法律、檢控指引及證據判斷。

事實上,鄭若驊最為人詬病的,莫過於屢次放生壹傳媒黎智英,她上任不久即拍板放生黎涉及的「黑金」秘捐案,而黎被視為二○一四年違法佔中的「幕後黑手」兼「最大金主」,但事隔逾四年,他仍然逍遙法外。另外一宗發生於前年,黎出席「六四」祈禱會後突然走到在場進行正常採訪的東方報業集團記者面前,以粗言辱罵並出言恐嚇,事件有相有片,案情毫不複雜,可是鄭若驊一拖逾十九個月都唔提告,東方及受害記者十一度去信詢問檢控進度,律政司就一味廢噏。應告唔告,庇奸護淫,又如何算「不偏不倚作出專業判斷」?

好心鄭若驊唔好咁厚面皮,成日強調按照《檢控守則》,不論涉案人士有任何社會地位或政治背景,律政司都一視同仁處理。廢噏到如此理曲氣壯,只反一下白眼,高招成咁,問你服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