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農自然護理署三招收緊魚排養殖規管,惹起業界極大反響,紛紛批評措施等同強迫漁民交回牌照。逾百名漁民昨出席該署舉行的諮詢會時,狠批政府多年來未有改善水質,卻設立高門檻的魚產量規限,極不合理,反問該署官員何不先做「標準示範」,若能達標,業界即會倣效。有漁民更炮轟政府態度傲慢涼薄,竟指業界若有不滿,可司法覆核有關規管,質疑政府假諮詢。
漁護署近日向漁民發信,指正檢討現時魚類養殖區養魚場的管理及制訂養殖標準,確保養魚場積極養殖海魚,標準包括魚排面積必須與牌照相同、魚籠面積不可少於七成牌照面積及養魚場須達每平方米十公斤的最低養殖標準,若持牌人未達標又沒提供合理解釋,會在下次發牌時縮減其牌照面積或拒絕發牌,會進行四場業界諮詢會。
首場諮詢會昨在大埔社區中心舉行,逾百名大埔區的漁民出席,與會者批評漁護署一刀切做法,趕絕漁民,甚至質疑政府收緊限制,是為減少日後因填海而向漁民支付的賠償。有出席的漁民質問該署官員,可否示範如何達到每平方米十公斤的最低標準,「你養到我咪照做囉!」
雖然業界強烈反對規管,惟原來今次收緊限制,緣於近年愈來愈多人濫用魚排,甚至挑起司法訴訟。據悉,部分人將魚排打造成私人會所及band房等休閒設施,非作養殖用途。面對漁護署人員執法時,他們又利用《海魚養殖條例》「漏洞」,指有關設施可移動並非固定,完全符合《條例》要求,與政府對簿公堂。該署因此透過收緊魚排養殖規管,肅清濫用魚排行為。
知情人士指,政府已預計今次規管會引起極大爭議,明言有關的最低養殖標準並非唯一標準,「就算唔達標,都唔會即刻唔續牌,最緊要係證明你真係養魚,唔係掛羊頭賣狗肉。」
漁農界立法會議員何俊賢表示,濫用魚排對整個養殖業並非好事,惟希望漁護署不要規管過嚴,例如一五年發生紅潮事件,業界產量大跌,漁護署便不應強制執行有關標準,又希望將現有發牌制度一分為二,即一款是供市民休閒用途而設立的魚排,另一款則專供養殖用途,既保障市民休閒玩樂,亦不會扼殺業界生存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