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對推行長者綜援新政策的態度強硬,民間亦出招力挽狂瀾。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昨日聯同一位即將六十歲的長者到法援署申請法援,認為新政策因削弱香港居民的社會福利或保障而違反了《基本法》第三十六及一百四十五條,擬提出司法覆核,期望二月一日前入稟法院,同時考慮到法律程序需時,或會申請臨時禁制令,阻止新政策於當日實施。
法援申請人黎先生(圖)將於今年四月踏入六十歲,他五年前失業並成為露宿者,曾因血糖過高而獲批傷殘綜援,他多次求職皆不成功,五年來一直領取單身綜援基本金額二千四百多元,原以為六十歲後可轉領長者綜援三千八百多元,「可以食多好多餐飯」,卻因新政策而夢碎。
對於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曾稱自己亦為六十多歲,每日仍要工作十多小時,黎先生直斥她「攞幾十萬人工,使唔使攞(長者津貼)?」政府有意讓六十至六十四歲新申請人參與就業援助計劃,黎直言對他毫無幫助,因他「連做清潔嘅力氣都冇」,相信無法成功獲聘。
就勞福局局長羅致光表示有意調高六十至六十四歲綜援受助人豁免工作收入的金額,社協組織幹事吳衞東形容為「小恩小惠」,他指長者就業率其實已不斷上升,反映長者亦願意工作,但部分人因體弱多病而無法工作。吳相信仍有可能推翻新政策,因立法會跨黨派皆反對,而社協亦會從法律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