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欠債冇還必有報應

壹傳媒黎智英與前發行商岑德強互轟,互指欠債!《蘋果日報》早前在台北法院入稟追討由前發行商岑德強創立的勤力國際集團三億元新台幣,折合約七千八百萬港元貨款,要求勤力盡快清還。被指欠債的岑德強昨在多份報章刊登聲明反擊兼反追債,他批評黎智英及壹傳媒「從無提及,給回我四分一投資金額」,用作遣散員工,他在聲明中更指,相信「天眼昭昭,好人及壞人必有報應」。

香港及台灣多份報章昨刊登「勤力公司岑德強的聲明」,岑德強的聲明合共有四點內容,點名批評黎智英及壹傳媒,將雙方過去轇轕浮上水面。岑於聲明中指,當年黎智英要求他去台灣幫手做發行,「我(黎智英)投資你(岑德強)百分之二十五」,岑當時向壹傳媒高層表示暫時不要該四分一資金,直至有一天結業,才要回該筆黎智英承諾給予的款項,以遣散台灣的員工。

指黎食言 無給回投資金額

岑德強續稱,自己當時帶了過億港元,從二○○○年至今天,其發行公司從無賺過一毛錢,每月只支取二萬元新台幣,作為在台的生活費。他又憶述,台灣《蘋果日報》曾為促銷零售價由十元新台幣改為五元新台幣,而為了補回零售商及發行商因減價帶來的運費及售價等差額損失,黎要求只收五元售價的運費,換言之「差額由我(岑德強)承擔」,涉款約二億二千多萬元新台幣,「所以我們沒有欠他(黎智英),這麼多錢。」

岑在聲明最後一點提及數個月前壹傳媒發出解僱信,惟壹傳媒及黎智英「從無提及,給回我四分一投資金額,好等我,可遣散同仁」,因此他通知台灣同仁,「壹傳媒貨款,就不要支付」。岑又特此聲明,相信台灣法治及民主,更信「天眼昭昭,好人及壞人必有報應」。

岑曾負責發行台《蘋果日報》

岑德強的勤力國際公司,曾長時間負責台灣《蘋果日報》發行工作,惟近年因金錢轇轕,雙方合作關係產生微妙變化,《蘋果日報》於今年初終止雙方經銷合約,並在台北法院入稟追討由前發行商岑德強創立的勤力國際集團三億元新台幣,並要求勤力盡快清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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