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次存款後短期提走 涉款680萬
四十九歲被告嚴慧蘭,前年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罪成而被判囚卅個月。就本次洗黑錢案案情指,被告於○六年七月至一二年十二月期間,透過其名下滙豐銀行戶口洗黑錢,警方調查發現當中涉及四百四十一次存款,而款項被存入後會於短時間內被提走。而被告並沒有向稅局申報有關收入。
辯方求情指,被告就詐騙案件正在服刑,被告七旬母每周均會探望被告,並了解被告已深感後悔,不敢再以身試法。而其母現孤身一人,需要被告的照顧與陪伴,希望法庭輕判。法官判刑時指被告的犯法手法不算繁複,考慮到犯案時間逾六年等,決定將被告加監四個月。
案件編號:DCCC 791A/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