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揭洗黑錢 加監4個月

【本報訊】騙取求職者預繳課程及訓練費用的配音公司求職騙案女負責人,前年被裁定詐騙罪成及判囚,受查期間再被警方揭發她透過名下銀行戶口清洗逾六百八十萬元黑錢,而其中約一百萬元相信為該求職騙案中所騙取的款項。正在服刑的女負責人昨於區院再承認一項洗黑錢罪,被判加監四個月。

441次存款後短期提走 涉款680萬

四十九歲被告嚴慧蘭,前年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罪成而被判囚卅個月。就本次洗黑錢案案情指,被告於○六年七月至一二年十二月期間,透過其名下滙豐銀行戶口洗黑錢,警方調查發現當中涉及四百四十一次存款,而款項被存入後會於短時間內被提走。而被告並沒有向稅局申報有關收入。

辯方求情指,被告就詐騙案件正在服刑,被告七旬母每周均會探望被告,並了解被告已深感後悔,不敢再以身試法。而其母現孤身一人,需要被告的照顧與陪伴,希望法庭輕判。法官判刑時指被告的犯法手法不算繁複,考慮到犯案時間逾六年等,決定將被告加監四個月。

案件編號:DCCC 791A/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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