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原前財務顧問涉欺詐 廉署起訴

【本報訊】中原集團內地附屬公司一名女財務顧問疑吃裏扒外,涉嫌於二○一二年向一對內地母子訛稱中原集團沒有提供投資服務,意圖詐騙該對母子轉到另一間投資公司投資,以申請俗稱「投資移民計劃」來港,涉款約二千萬元;現已離職的該名前財務顧問前日元旦日入境香港時被拘捕,昨日被廉政公署控告欺詐罪名,她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被告劉佳林(卅一歲),為北京中原瑞豐投資諮詢有限公司(簡稱北京中原)前財務顧問,自一二年八月起未曾訪港,她前日入境香港時,在落馬洲管制站被廉署人員拘捕,廉署經徵詢法律意見後,落案起訴她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她不准保釋,以待今日應訊。

廉署早前接獲中原集團管理有限公司轉介的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而「北京中原」是中原集團在內地的附屬機構。案發期間,被告任職北京中原財務顧問,一名內地人士及其母親於一二年六月委聘北京中原協助他們向香港入境事務處根據「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申請來港定居,而該計劃要求申請人在香港投資不少於一千萬元在訂明投資資產,包括債券。

訛稱中原集團在港無投資服務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一二年八月廿六日至九月四日期間,向該名申請人及其母親虛假地表示,中原集團在香港沒有提供投資服務,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該申請人將合共二千零七十四萬元轉帳至他們在另一間投資服務公司所持有的證券買賣帳戶,導致該公司得益或該申請人蒙受不利。

事實上,若該申請人知悉中原集團在香港亦有為該計劃申請人提供有關投資服務,他及其母親不會透過上述投資服務公司作出有關投資。資料顯示,本港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已於一五年停止接受申請。中原集團發言人表示,事件是由集團揭發,並由法律部向廉署舉報,但由於案件進入司法程序,該集團不作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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