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拓署爆炸品亂放危害街坊

將軍澳-藍田隧道工程發生爆炸品被遺漏車上無人知情整整一夜的罕見事故。土木工程拓展署礦務部早前運送一批爆炸品往工地卸貨時,竟「卸漏」一箱合共四十支的雷管,載有該批雷管的車輛泊在民居附近的政府停車場「過夜」,至翌日才被發現,該署正調查事件。有專家指香港對爆炸品管制嚴格,直言過往從未見過同類情況發生,事件中顯然有人為疏忽。有關注團體形容事態嚴重,直指雷管可被留在車上,即「留響其他地方都可以」,而涉事爆炸品有殺傷力,一旦落入別有用心人士手中,恐對公眾構成威脅。

非遺失事故 署方無報警

事發於個多月前、即去年十一月廿六日晚上,土拓署的危險品運送車如常運送爆炸品到將軍澳-藍田隧道工地,惟其中一箱共四十支的雷管,卻竟無跟隨其他爆炸品由車上卸下,及後一直留在車廂內,該車之後駛往工地附近、藍田茜發道撥作礦務部臨時辦公室的停車場停泊,該處屬礦務部範圍,而礦務部職員直至翌日上午才發現該批雷管,即時向上級匯報,檢查後確認雷管未有遺失。

土木工程拓展署發言人證實事件,稱相關雷管一直儲存在危險品運送車內,車廂上了鎖,並非遺失事故,故無報警處理;發言人指該署已就事件進行調查,並會根據調查結果採取適當行動及對相關守則作出檢視,避免事件重演。

「擺咗一晚先發現」未卸下

土力工程處前處長陳健碩指出,香港對爆炸品的規管,幾乎是全世界最嚴格,爆炸品在任何情況下均由政府監管,由礦務部押送,而礦務部要派員「睇住佢哋用晒」、「用剩就要燒咗佢或者運番走」,上落貨亦需仔細記錄,直指按其以往數十年的經驗「從未見過有咁嘅情況」,相信是有人疏忽,「落貨時落漏咗一箱」。

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相信事件涉及人為錯誤,質疑有人無跟程序做事,相關部門應檢討現有程序,以及追究涉事的人。他又指「擺咗一晚先發現」雷管未卸下,事件並非一件小事,而是次爆炸品恰巧被遺漏在危險品運送車上,如若爆炸品在其他過程中才被遺下,視乎情況則或對人員甚至公眾構成危險。

團體斥程序失當促徹查

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形容今次是嚴重事件,性質涉及工業安全及保安問題,關鍵並非雷管被遺漏的地方有否上鎖,而是程序上有問題,因雷管可被遺留車上,即「留響其他地方都可以」,為何人員無清楚進行點算才是關鍵所在,顯然是程序上的失當,質疑有人疏忽;他又指,雷管始終是爆炸品、有殺傷力,一旦散落民間,落入別有用心之人手中,就可作不法用途,對公眾構成威脅,直言今次能尋回只是「好彩」,土拓署絕不能敷衍了事,應當徹查,「如果唔徹查就係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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