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工作假期下月起申請名額百個

【本報訊】香港與荷蘭今年四月簽署諒解備忘錄,設立雙邊工作假期計劃,並於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雙方每年各有一百個名額,工作假期簽證可讓十八至三十歲的香港和荷蘭年輕人逗留最多十二個月,在此期間他們可從事工作以賺取旅費及報讀短期課程。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工作假期計劃有助擴闊年輕人的視野,及在外地文化下獲取生活和工作經驗,同時希望透過交流加強香港與荷蘭的雙邊關係。荷蘭駐香港總領事呂安微表示,歡迎所有香港年輕人把握新機遇到荷蘭體驗。

有關簽證的申請詳情,來自香港的申請人可瀏覽荷蘭駐香港總領事館的網址;來自荷蘭的申請人則可聯絡香港入境事務處,電話28246111,或透過該處網頁獲取有關資料。政府提醒工作假期計劃參加者應於出發前做好資料搜集,了解夥伴經濟體系的就業、住宿和生活情況及當地的相關法規。

自○一年起,香港已先後與新西蘭、澳洲、愛爾蘭、德國、日本、加拿大、韓國、法國、英國、奥地利、匈牙利、瑞典及荷蘭簽訂工作假期計劃,至今已有約八萬八千名香港青年人參與該些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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