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約尋死生還者恐被控誤殺

【本報訊】六旬男女婚外情被揭發疑雙雙自殺殉情,法律界人士指雖然自殺在香港不屬刑事罪行,但一旦男女雙方相約一起自殺,並彼此協助實行有關計劃,生還的一方有可能被控以誤殺。心理專家則指,婚外情並非絕路,當事人應積極尋求解決方法,如向家人及朋友傾訴等。

法律界:罪成可囚終身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根據香港法例第二一二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三十三B條的「協同自殺」罪行,任何人若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他人自殺或進行自殺企圖,即屬犯可循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十四年,而上述情況大多適用於僅是協助、教唆對方,而且雙方均生還,便有可能入此罪。

陸續表示,若其中一方死去,而協助愛侶自殺的一方生還,或有機會被控誤殺罪,罪成最高更可判囚終身,但法官會考慮被告當時的情況,「有可能自己都想死,不過冇死到」,甚至被告自殺失敗後的身體情況,精神有否受到嚴重創傷等,再就刑期作出調整。

註冊輔導心理學家萬家輝博士表示,夫婦雙方溝通漸少,激情不再,大家變得「冇咁緊張、冇咁上心」時,慢慢便不會再互相依附,直接影響夫婦親密關係。同時,每人都有感情需要,一旦遇見為自己帶來心靈慰藉的人時,就很容易「撻着」,演變成婚外情。

萬博士指出,若真的發生婚外情,當事人可選擇離婚、或與家人及情侶商討解決方案。今次個案中,當事人可能重遇後感情非常熱烈,思想變得狹窄,「諗嘅辦法同可能性少咗」,其實只要冷靜下來,向親友尋求協助,必定會有其他出路。不過,當事人可能不但不獲得支持,反而會換來責備和不理解,當事人可能壓力更大,因此尋求紓解方法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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