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錘殺8旬包租公77歲翁囚8年

天水圍田心村七旬村屋劏房男租客,被指「周圍唱」八旬包租公是「雞蟲」,遭包租公用粗口辱罵和動手襲擊,兩人爭執糾纏期間,租客用鐵錘連環重擊包租公頭部最少廿九次,把包租公殺死後裝作若無其事,棄屍屋內多日,直至屍體腐爛和湧現「白色小蟲」才被揭發。案件早前在高院經審訊後,陪審團裁定涉案租客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成,案件押後至昨日判刑。法官昨斥被告已做齊謀殺罪的所有元素,其行兇手法相當殘忍,判被告入獄八年。

因受激怒失控 可減輕罪責

七十七歲被告倪耀偵在開審前已承認誤殺罪,但不獲控方接納,案件因此要進行審訊,結果經審訊後被判誤殺罪成。法官昨日表示,被告已做齊謀殺罪的所有元素,包括有意圖殺人或嚴重傷人,但因被告曾遭八十歲死者陳根蘭以言語和行動激怒而失控殺人,可減輕其罪責,因而誤殺罪成。

法官指出,每一個人都必須尊重他人的生命,而奪取他人生命是十分嚴重的,被告的行兇手法相當殘忍,不斷用錘打死者的頭部,法醫估計被告最少用錘打了死者頭部廿九次。法官考慮到案情,以及被告有高血壓、前列腺毛病和背痛,加上被告一早承認誤殺,判被告監禁八年。

案情顯示,人稱「陳伯」的死者陳根蘭是涉案村屋地下單位的業主,被告租用單位內其中一房。陳於去年四月十日在村屋內,遭到被告用鐵錘多次襲擊致死亡。

屍留房內五日 現小蟲揭發

被告殺人後把屍體留在陳房內和鎖上房門,又到垃圾站丟棄兇器,及把陳的單車推到其他地方。事發五日後,另一租客因看到屋內湧現「白色小蟲」而揭發事件,被告初時仍裝作若無其事,其後才向警方承認殺人。

被告早前在庭上供稱,他見到陳曾帶兩名操普通話女子入房,並對她們上下其手。被告之後只曾告知另一租客:「陳伯係老鹹蟲,一搵搵兩個。」但無「周圍唱」。惟陳案發當日責怪被告:「周圍唱我『雞蟲』」。當陳拿出鐵錘企圖扑被告時,被告搶過鐵錘反擊,後來發現陳無反應,知道他已喪命。

案件編號:HCCC 13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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