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兼中西區區議員許智峯,今年四月在立法會大樓內涉嫌奪去保安局女行政主任手中的手提電話,許事後被控普通襲擊、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以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共三罪,許早前已否認控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預審。辯方表示不爭議大部分案情,法庭現將案押後至明年三月廿五日開審,預計審訊六天,期間許續准保釋候訊。
控方表示將傳召十四名證人,包括一名在電郵使用方面的專家證人,另有兩段錄影會面紀錄及一段約半小時的閉路電視片段。辯方則指,暫時沒有辯方證人要傳召,並只會盤問其中六名控方證人,故預計審訊可在六天內完成。
卅六歲被告許智峯,被控於今年四月廿四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內,為不誠實目的而取用電腦,即一部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手提電話;而普通襲擊罪則指他於同日在立法會大樓內襲擊保安局女行政主任梁諾施、以及阻礙梁諾施執行公務。
許智峯應訊後在庭外指,會以平常心面對審訊,不會影響其地區及議會工作;他又形容本案不但是自己的審訊,也是對政府的審訊,希望可藉審訊揭露議會狗仔隊的運作。
案件編號:ESCC 254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