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露皮膚避噴灑 日照或致皮膚炎

【本報訊】不少市民有噴香水的習慣,消費者委員會建議進行戶外活動時,應避免於外露皮膚上噴灑香水。該會解釋,由於香水的香氣要靠人體體溫幫助揮發,故此類產品一般建議使用者將香水噴於溫度較高的部位如頸項及鎖骨等,但香水所含的化學物質在陽光照射下會產生光化學反應,可能會導致皮膚炎或色素改變。

除了使用香水時要注意外,挑選合適香味亦有技巧。消委會指,香水在皮膚上會隨時間及體溫揮發而轉變氣味,分為前調、中調、後調三個階段。前調容易揮發,接着就會突出作為主要香味的中調,最終輪到能維持數小時的後調。

接22宗投訴 包括網購假貨

而上述的香調通常用作形容香水聞起來的感覺,不一定是製造香水的成分。消委會建議市民選購香水時應留意三階段香調,以便選出心儀產品。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今年接獲廿二宗有關香水的投訴,其中過半投訴涉及經網購買入假貨或過期貨。她指假貨及過期貨氣味有別於真貨,又舉例指曾有消費者透過網購方式買香水,結果疑因包裝不佳令樽蓋較鬆,最終貨物到手後發現「成樽冇晒香水,得番個空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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