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上周一獨家報道水貨客「遷徙」至深圳灣口岸,每逢周末及周日湧至旅檢大樓外港方口岸區外「拆箱裝貨」再返回內地,隨處遺下一堆堆膠袋及紙皮箱等垃圾無人清理,環境嚴重受損。警方有見聖誕及新年水貨活動高峰期臨近,前日起一連兩日展開代號「急流」跨部門聯合行動,本報記者全程直擊,發現執法人員最少截查近二百人,拘捕三男一女涉嫌干犯「無禁區證進入禁區」的人士,其中兩名男子於昨日被起訴,在粉嶺裁判署被判入獄四星期,緩刑兩年,各被罰款三千元及充公貨物。行動中又檢獲約值二十萬元貨物,包括保健食品、生活用品、電子遊戲機及化妝品等,警方強調行動將會繼續。
深圳灣口岸近期因水貨活動引致阻塞、交通、衞生及滋擾問題,警方前日及昨日的周五及周六趁水貨客湧現日子,展開打擊行動,參與部門並包括海關、入境處及食物環境衞生署。記者直擊整個過程,前日及昨日下午四時所見,估計兩日均有數十名執法人員向疑似水貨客登記身份證明文件並警告,「根據香港法例,呢度係禁區,你哋唔可以逗留,你啲貨拎左就要盡快離開。依家警告左你,你哋好走,唔係我哋會告你。」
不少水貨客「轉戰」公廁,更有清潔工人指「拍極門都無人應」。警方展開第二波截查,有人聲稱持有通行證,亦有人「扮聽唔到」企圖蒙混過關,但最終遭截查,有警員說:「唔好喺度游離浪蕩喇,我警告咗你,你好走喇。」踏入傍晚,警方聯同其他部門人員繼續採取行動,截查懷疑水貨客,執法人員再警告一行大約數十人,強調其逗留範圍為禁區,一般旅客應盡快離開,不容許在此散貨,一旦再犯就予以拘捕,其後准許有關人等離開。
警方指,被捕的三男一女人士,年齡介乎二十歲至三十九歲,持雙程證件來港。警方強調,今次聯合行動有效打擊近期於深圳灣口岸因應水貨活動衍生的問題,根據香港法例第二百四十五章,深圳灣口岸屬禁區,任何旅客若無故逗留禁區,有可能被檢控,一經簡易程序定罪,可判處第二級罰款即五千元及監禁兩年。
本報上周一報道,隨着節日臨近,內地有大量禮品及食品需求,大批水貨客及內地旅客頻密來港辦貨,有傳內地海關在羅湖及福田口岸嚴捉水貨客,為減風險,水貨客遂被「遷徙」至深圳灣口岸,令旅檢大樓外遍地垃圾,衞生情況堪憂,而過去兩日情況已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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