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管制多漏洞 食環署設新指引補鑊

【本報訊】審計報告揭發食物安全中心的食物安全管理漏洞多多,包括抽檢食物程序馬虎、經常放行未有進口許可證的食物等。政府帳目委員會昨召開公開聆訊,有議員批評有食物樣本由抽取到完成化驗,食安中心竟拖延近七個月,「市民可能已經食緊毒素」。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劉利群「跪低」直認有過失,稱已「補鑊」設立明確指引,食物樣本必須在十四個工作日運送到化驗所。

議員轟化驗延誤「市民食緊」

議員林卓廷在會上質疑,報告中有個案的食物樣本運送時間嚴重延誤,延誤竟長達二百零三日,「拖咗半年,市民一路食緊」。劉利群解釋,該亞麻籽油樣本於去年三月抽取,以進行抗氧化劑測試,原定四月初送到化驗所,但當時化驗所正處理巴西進口肉問題,未能及時化驗該樣本,結果延至十月始完成。她承認事件涉溝通問題,「係我哋嘅過失,我哋係有問題,我哋有責任」,又指已制訂十四日的運送期限,亦會要求相關人員向上級匯報特別事件。

林卓廷批評每次有食物出現問題,食安中心便停止或延後其他日常食物的化驗工作,容易造成嚴重的食物風險漏洞,又認為非所有問題均可設指引,直斥相關人員「一無指引就唔識做」。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在聆訊開場發言時表示,大致上同意報告建議,已責成食環署嚴肅跟進,已訂立部分工作程序及修改指引,包括更新抽查食物樣本指引等。

修改抽查比例 訂投訴程序

劉利群補充,食安中心每年平均抽驗六萬五千個食物樣本,該署已跟進部分建議,如提高抽驗網購食物的微生物比例、調整抽取超市、百貨公司等的食物樣本比例至四六比等;另已就處理食物投訴的時間訂工作指引。劉利群又指,過去一年針對食物投訴而提出二百零九宗檢控,當中一百廿四宗被定罪,罰款二百至兩萬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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