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包機高層收賄案 三人准保明年2‧1再訊

【本報訊】兩名包機服務商前經理涉嫌收受一名私人飛機營運商董事四十萬元賄款,作為向該私人飛機營運商發出租用噴射機訂單的報酬,三人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控告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案件昨於觀塘法院提訊。三名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二月一日轉往東區法院再訊,期間各人准繼續保釋。

內地女董事涉付40萬報酬

三名被告包括:梁煜榮,三十四歲,L'voyage Limited前男客戶經理;譚承恩,二十九歲,L'voyage Limited前業務發展男經理;徐卓,三十二歲,卓翔商務航空有限公司(卓翔)女董事。徐是內地人,報稱居於北京。

三名被告共被控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首項控罪指,梁及徐涉嫌於去年八月二十一日至今年一月二十九日期間,一同串謀使梁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從徐接受逾二十九萬二千港元,作為梁向卓翔發出租用噴射機訂單的報酬。次項控罪指梁、譚及徐涉嫌於去年九月十一日至今年一月二十七日期間,一同串謀使譚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從徐接受逾十一萬六千港元,作為譚向卓翔發出租用噴射機訂單的報酬。

案件編號:KTCC 266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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