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偷$32貨品 休班警續准保

【本報訊】休班男警張家輝,被指於今年五月在深水埗一間特賣店內偷取行李牌和LED燈等四件貨品,共值三十二元,事後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昨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應辯方要求繼續毋須答辯,以待為被告索取醫療報告及法庭文件。裁判官批准有關申請,押後案件至明年二月十三日再訊,期間被告繼續獲准保釋。

被告張家輝(五十一歲)現已停職,控罪指他於今年五月十八日,在福華街福仁商場的電子特賣城內,偷竊一個價值九元的小型多功能包、一塊價值五元的行李牌、一盞價值十五元的LED燈和一包價值三元的眼鏡防滑貼。

案件編號:WKCC 388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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