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旺暴案 衞生督察:不知警方部署

【本報訊】旺角暴亂案中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四人分別被控暴動、煽惑非法集結及非法集結等七項控罪,控方昨傳召食物環境衞生署小販管理隊高級衞生督察賴友裕作供,他指早在案發當日下午已收到警方通知本民前成員晚上會到旺角支持小販,並提醒同事可能會有事發生,叫他們提高警覺,但他並不知道警方的部署。

四名被告分別為梁天琦、李諾文、林傲軒及容偉業。賴供稱,前年二月八日晚上八時許,正值休假的他曾到砵蘭街與山東街,在砵蘭街瑞興麻雀館的後巷,見到有熟食小販擺賣。賴指案發前已安排食環署職員在砵蘭街站崗,其職責是要確保主要道路及港鐵站口暢通,當時砵蘭街道路確暢通無阻,並無小販擺賣。

小販留後巷 不會驅趕檢控

賴指後巷小販屬無牌販賣,但因如進行拘控可能會影響當時環境,而小販車有滾油等,如他們逃走可能會影響到市民,當時人手不足,職員未必控制到場面,所以無任何行動。賴稱如熟食小販留在後巷,其隊員不會驅趕或檢控他們,不過署方從無對外公布過有此決定。

約九時四十分,賴見到八至十名身穿寫着本民前藍色上衣的人走入瑞興麻雀館後巷,未幾多名小販將擺賣車推出砵蘭街,且有本民前的人跟隨。他跟隨小販沿砵蘭街走到近奶路臣街的位置,該處出現逾百人且場面混亂,有人用粗口指罵食環署職員,他擔心同事安全,致電控制室要求撤銷行動及指示同事離開現場,其後亦得知有同事受傷。

案件編號:HCCC 408、408A/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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