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擔任律政司高級檢控官的律師布偉倫(Edward Joshua Brook),於今年三月在中環截停一部的士後,涉嫌腳踢的士左邊車身令其凹陷,他被捕並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案件昨第三度在東區法院提訊,原本安排被告答辯,惟控方指尚要為目擊證人錄取口供及預備其他證據,要求將案件再押後。沒有聘請律師代表的布偉倫隨即反對控方的押後申請,指控方一直拖延及浪費時間,要求中止聆訊及撤銷其控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明年一月十四日再處理,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現年六十歲的英籍被告布偉倫報稱律師,他被控於今年三月十六日,在中環雲咸街五十五號外無合法辯解而損毀屬於王季林之的士。律政司早前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根據紀錄,被告現時並非律政司職員,他在律政司的最後職位是高級檢控官,由於相關司法程序仍在進行,律政司不適宜作出進一步評論。
案件編號:ESCC 213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