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裸照勒索案 事主指借錢租兩豪宅予被告

【本報訊】無業胖漢疑假扮富貴美籍華人,涉嫌向找換店女職員騙財騙色案昨於高院續審,女事主X在屏風後供述被騙經過,她指被告藉詞在酒店內拍下她的裸照後,一方面聲稱與她「坐埋一條船」,但另一方面又不斷以裸照作脅,要X為他借錢和租住貴價服務式住宅。

涉案卅四歲被告高衛健,被控非禮、強姦、搶劫、盜竊、欺詐及勒索等共十三項控罪。現年廿六歲女事主X於上周五作供提到,前年九月十二日,當時自稱「潘文迪」的被告叫她上君悅酒店的房間談還款事宜,期間被告藉詞要影一些「扮」男女朋友的親密照,並堅持要拍她裸照,最終她就範,惟期間被告用枕頭蒙她臉,並把陽具插進她下體,但被告卻說「我都好尷尬」。

被告聲稱把照片傳給同事,對方作出匯款後,便會刪除相片。被告之後說「你相都幫我影咗啦,唔爭在幫我租屋啦」,又向X指「我哋已經坐埋一條船,我唔會令你有一分一毫的損失」,惟X卻擔心「係咪唔幫佢,佢就會爆我大鑊?」

稱被告搶走提款卡保安編碼器

稍後X應被告要求,先後向財務機構借錢共廿一萬多元供被告使用,被告之後想帶X看租盤時,X因母親身體不適想先行回家,被告隨即發脾氣,又指不會還錢給她,並跟隨她回家後說:「唔好唔記得你有相喺我手,我依家知你住邊,你唔聽我講,因住我做啲乜嘢。」

X續指,之後與被告每日接觸的這數天,分別是向財務機構借錢、替被告支付服務式住宅「港景匯」租金、另租九肚山玖瓏山一單位供被告長住。此外X又按被告指示,將她新開的投注戶口與她的銀行戶口連結後,被告強行把她的銀行戶口提款卡和網上理財用的保安編碼器搶走。在九月十五日後她再沒見過被告,惟被告仍以電話指示X,把錢存進戶口供他使用,X指稱因受威脅而就範。案件周三續審。

案件編號: HCCC 6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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