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對沖基金池方案 變相95%僱主補貼5%僱主

【本報訊】部分商界極力主張設立「基金池」作為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的解決方案。不過,根據勞工處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顯示,去年採用對沖安排支付其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兩金」)的僱主,僅佔全港僱主總數的百分之五;換言之,如採用基金池方案,等同是要全港百分之九十五僱主去補貼該百分之五會採用對沖的僱主。

勞工處:專項儲蓄方法較佳

商界極力推崇的基金池方案是指在取消對沖後,將百分之一的額外僱主供款注入基金池內,如日後要支付「兩金」予員工,便向基金池申請。勞工處文件除揭示有關方案會出現大多數僱主補貼極少數僱主的不公平問題外,又指由於基金池已成「公家錢」,除令僱主可再無顧慮裁員,更有機會出現僱主與僱員「合作」,向基金池申領款項的道德問題。

雖然商界曾提出「兩金」由基金池及僱主以「一人一半」的方法支付,甚至規定僱主裁員後一段時間內不能再僱用新員工,以減輕道德風險;不過,勞工處認為,一人一半的提取基金池方法雖可降低道德風險,惟涉及大量人力監察,且僱主要承擔取消對沖後「兩金」的一半款額,未必符合全港僱主的整體利益,認為專項儲蓄的方法較佳。

本屆政府提出的取消對沖方案,將資助額大幅提高至二百九十三億元,又規定僱主須將額外百分之一的供款注入專項儲蓄戶口,以應付取消對沖的額外開支,且提供年期分別達十二年及廿五年的兩層資助,料可讓大部分僱主過渡政策的改變。而政府現時目標是二○二二年或以前獲立法會通過,並在兩年後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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