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旺暴案遴選陪審員 梁天琦同窗獲豁免

【本報訊】在一六年年初一發生的旺角暴亂事件,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在內的四名男子,事後分別被控暴動、煽惑非法集結及非法集結等共七罪,案件昨於高院先進行遴選陪審員的程序,在百多人中經抽選四十次後,選出四男五女組成九人陪審團。惟以防中選的陪審員出現變數,暫時未作宣誓,案件今日仍繼續陪審團程序,法官透露本案預計審訊至明年三月中。而在昨天的遴選中,有人因為是梁天琦同學而獲豁免擔任本案陪審員。

28人不同理由免出任

四名被告分別是梁天琦、李諾文、林傲軒及容偉業。四人同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一六年二月八至九日在砵蘭街參與暴動。容另被控三項暴動、一項煽惑非法集結、一項非法集結及一項襲警罪,控罪指他於二月九日在亞皆老街、山東街及花園街參與暴動、另外在砵蘭街參與非法集結,並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又於亞皆老街襲擊警員孔憲裘。

在遴選前,法官先向候選者表示,本案可能因曾被廣泛報道、且帶有政治色彩,候選者或因此對眾被告有印象,但均須拋諸腦後,只需憑庭上證供作裁斷。

昨日被抽中的人士中,有廿八人獲法官豁免,當中大部人稱因已買了機票去旅行、另外兩名男子分別因雙腿有食肉菌需經常覆診,以及患青光眼需長期服藥等。另有兩名候選者自揭是梁天琦中學同學及認識梁天琦律師團的律師,最終此二人亦獲法官豁免。

案件編號:HCCC 408、408A/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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