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耕田踩中捕獸器,農夫慘被夾傷腳。一名姓曾(五十七歲)的務農男子,昨晨十一時許,前往元朗石塘村山邊的田地耕作,期間踩中一個約廿厘米長的捕獸器,遭夾住右腳鞋頭,腳趾受傷流血。他嘗試扳開捕獸器,但因咬合得緊而未能成功,無奈報警求助。消防員到場利用工具將捕獸器撬開,曾脫困後送院治療。
警員經初步調查後,相信事件無可疑,而涉事捕獸器已交由漁農自然護理署處理。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管有狩獵器具,亦不得使用狩獵器具狩獵野生動物,否則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