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最新一份審計報告揭示警方重複採購十三項物品,包括隨身攝錄機,且每項累計價值超出一百四十三萬元報價限額,違反《採購規例》;報告亦揭示警方的野戰皮靴因存放過久致黏合劑老化、橡膠鞋底容易鬆脫,縱花二百萬元修補,但仍有逾六十對鞋底鬆脫,最終要再買三百對新皮靴,丟棄餘下近三百對舊皮靴。審計署促警方提醒採購人員不得藉分批採購規避超額,並需改善庫存管理。據悉,警方重複採購隨身攝,是由於訂購需時,擔心一旦有行動需要,而未有足夠儀器派上用場。
報告又指,警方採購特別用途車輛的約七點二億元轉撥到機電工程營運基金的存款帳戶,截至今年三月仍有二千九百七十萬元未用餘額,但警方卻將餘額保留供日後資金短缺時買車,審計署今年八月向財庫局查詢,警方於兩個月後退還餘額。另警方於○一年獲撥款約九點五億元推行第三代通訊系統,兩份合約仍有未用餘額逾四點一億元,但警方當年無向財庫局交代,解釋指仍需進行系統擴展和提升項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