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情:陸頌雄修正案衰英文 梁君彥拒批彈回頭

立法會議員可以就政府議案同議員議案提出修正案,不過一定唔可以違反《議事規則》,而過往更有修正案將原議案改頭換面嘅情況出現。不過,明日立法會會議審議嘅《旅遊業條例草案》,議員陸頌雄提出五項修正案就有兩條被拒,死因仲要同英文有關,乜咁失察呀?

《旅遊業條例草案》明日就會恢復二讀辯論,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尋日對相關嘅修正案作出裁決,就住陸頌雄所提出嘅五項修正案,只批准提出三項,其餘兩項都裁定違反《議事規則》。

不合語法 中英版本有牴觸

其中一項修正案係要求旅行社幫領隊買保險,旅遊界反對,但保險界就支持,原本係分開投票,依家被退回就唔使煩喇!梁君彥裁決前有邀請政府畀意見,政府認為可以透過行政措施訂立,故修正案並冇必要。再者該修正案嘅英文版本不合語法,所以梁君彥最後唔批准提出。至於陸頌雄所提嘅另一項修正案就涉及旅遊業監管局嘅組成,當中嘅中、英文版本並不一致,語意並唔明確,會令到兩個文本出現相互牴觸或意義差歧,而且政府認為現時安排已經夠均衡代表性,所以唔支持修正。

陸稱手民之誤 向業界致歉

睇番呢兩項修正案,被批為不合語法嘅係陸頌雄將「to accompany」寫錯為「to accompanies」,陸頌雄之後都有回信解釋話只屬手民之誤,仲話唔會引致錯誤解讀呢條條文喎。不過梁君彥就認為,準確性對法律草擬至為重要,而且不合語法係違反咗《議事規則》,所以退番呢項修正案。

至於另一項修正案,陸頌雄嘅中文文本係「不少於六名旅行代理商的代表及六名導遊或領隊的代表」,但英文就寫「not less than 6 representatives who work as tourist guides or tour escorts」,即係中文講明至少要有六名導遊或領隊代表,但英文就不多於六名囉!

陸頌雄亦有就呢項修正案喺信中解釋,話中文版本用上連接詞「及」,令到開首嘅「不少於」包括埋導遊或領隊嘅代表,所以同英文版冇牴觸,更講到呢幾項修正案都係為改善旅遊業從業員權益,希望可以獲批。但係梁君彥最後都裁定違反《議事規則》,原因係中英文文本有牴觸,並未有理會政府其他反對理由。

陸頌雄回應查詢時話,今次做得唔夠周全要承擔責任,亦要向業界致歉,好彩最關鍵有關僱傭關係嘅修正案冇受影響。

佢形容今次係純技術錯誤,希望立法會未來可以研究會否預早提醒類似嘅技術問題,畀議員有時間修改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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