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鐵騎撞斷法女腳 休班警涉危駕

休班警去年十二月駕駛電單車行經灣仔道時,涉嫌因危險越線爬頭,撞傷一名過路的法國籍女子,令她當場斷腳受重傷,他事後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罪,他否認控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

被告何蔚貽(四十六歲),居於已婚督察宿舍。控罪指他去年十二月五日,在灣仔道一三六號外的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電單車導致Benazet Virginie Andree Ida身體嚴重受傷。控方指,事發路段分東西行兩條對向行車線,時速限制為五十公里。事發當晚約七時半,被告駕駛其電單車沿灣仔道東行,期間遇上交通擠塞,他抽頭越線到西行線逆線行駛打算爬頭時,將一名「攝車罅」橫過馬路的法國籍女子撞倒。

傷者小腿變形仍需治療

該女子當場右小腿骨折變形外轉,至今仍在法國接受治療。控方指,現場東西行線由危險警告線(即線距短的單行虛線)分隔,根據《道路使用者守則》,司機只有在對面線無車及視野無阻情況下,才能越線行駛,若遇上路有車停定或慢駛,便不可強行切入超車。女傷者並無來港作供,控方傳召多名目擊證人出庭。

輕型貨車司機張健威出庭作供,他車上的攝錄機拍到意外發生時的情況。張供稱當時他正沿灣仔道西行,女事主突然在東行線上停定的車輛間步出,便遭一電單車撞倒。救護員蘇偉基事發時剛好駕駛救護電單車沿灣仔道打算返回灣仔救護站,當他打右燈停在東行線上準備右轉入普樂里時,一輛電單車在他右邊駛過爬頭,切入對面線逆線行駛。當他正在轉彎時,就聽到響聲,轉頭就見一外籍女士被撞倒地,遂即時上報電台掉頭前往施救。

控方指巴士埋站阻視線

警方接報到場,被告表示當時切過對面線行駛想超車,女事主突然衝出,他收掣不及便將她撞倒,當時他駕駛的時速約三十公里。控方認為,當時西行線上有一輛巴士埋站,被告視線應該因而受阻,他不應在看不清對面線的情況下切線超車,直指他的駕駛行為屬於危險。辯方則指出女事主是快步衝出馬路,而她當時手拿着手機及戴着耳機。

案件編號:DCCC 53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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