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機關截聽 18宗規違常異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二○一七年周年報告》出爐,顯示去年有十八宗違規或異常個案,七宗個案取得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即律師與當事人之間的通訊資料及一宗取得新聞材料。去年報告只得一宗個案有取得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比較以往周年報告,一七年取得保密權資料的個案相信是歷來最多。專員石輝在報告中提到,留意到有關個案大增,縱無發現有人故意或蓄意而為,但已提醒執法機關保持警覺。

十八宗違規或異常個案中的其中兩宗,涉及應保留的分別三天及一天截聽成果未被保留,且均牽涉執法機關的同一名人員及同一名截取組別的副主管。報告指,在首宗個案中,兩人已被發出屬紀律性質的口頭勸喻;第二宗個案,專員留意到兩人重複犯錯及疏忽,執法機關認為應施以較重懲處,並質疑二人是否適宜繼續執行相關職務。涉事人員事後被書面訓誡、副主管則被口頭警告,雙雙被調離截取組別。

多聽保密資料 被口頭勸喻

另一宗違規個案涉及取得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個案,專員查核時發現,執法機關有人員在相信享有保密資料的一項通話中意外多聽數秒,卻未向上司匯報有關數秒通話的全部細節。執法機關認為,涉事人員因首次處理涉保密權的通話,對匯報規定認識不足,建議向她發口頭勸喻。

部分人員欠警覺 不夠小心

其他違規異常個案,包括執法機關無匯報截取時發現的目標人物別名等。餘下牽涉法律專業保密權及新聞材料的個案,專員檢討後無發現異常。執法機關另就兩宗懷疑取得保密權個案及七十一宗取得有關資料可能性提高的個案向專員報告。專員在報告中指,有些執法機關人員仍警覺不足,不夠小心,又留意到去年涉及取得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的個案大增,認為人員保持高度警惕,對防範取得上述資料的風險十分重要,已提醒執法機關保持警覺,但整體而言去年表現令他滿意。

另條例已賦權專員及其授權人員檢查受保護成果,他們並已在前年十月起進行有關檢查。專員去年共檢查了三百一十六項截取成果,三百一十三宗無異常,餘下三宗已涵蓋在上述個案中。報告顯示,執法機關去年共提出一千三百零四宗截取通訊書面申請,僅一宗被拒,秘密監察書面申請則有十一宗,全部獲批。一百五十七人因截取通訊行動被捕,廿六人因秘密監察行動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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