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涉賄案開審 控辯雙方甄選陪審員

【本報綜合報道】香港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涉賄賂非洲官員,案件周一(26日)在美國紐約開審,控辯雙方先甄選陪審員。法庭文件顯示,何被控八項控罪,一旦所有控罪成立及刑期分期執行,最高可能面臨監禁八十五年。

何志平被控代表中國華信能源公司,在紐約賄賂非洲烏干達、塞內加爾及乍得領袖,以打開當地市場。案件涉及二百九十萬美元(約二千二百六十萬港元)賄款。控方又指他幫助華信能源向利比亞、卡塔爾、南蘇丹及乍得出售中國武器,並為伊朗牽線,經香港及中國的銀行避過制裁購入稀有金屬,不過控方未就有關指控提出起訴。

被控八罪可罰款四千五百萬

美國《華爾街日報》評論指,何志平是中國一帶一路重要倡議人物,今次審訊將令中國的海外投資及基建計劃在庭上受到審視。不過,辯方要求傳召一帶一路專家作證,被法官拒絕;法官又表示,辯方已向她表明,無意在申辯過程中把案件與中美政治爭端扯上關係。

何現時被控一項串謀違反《海外反腐敗法》、四項違反《海外反腐敗法》、一項串謀洗錢、兩項洗錢罪名。如所有控罪以替代罰款處理,最高將是涉案金額的兩倍,即五百八十萬美元(約四千五百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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