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建議推出「土地共享先導計劃」,以公私營合作模式發展新界農地,惟該類合作卻分分鐘「爛尾」。馬灣整體發展計劃便因地政總署遲遲未能完成收地而拖足廿年,最新數字顯示村內尚有八個拒遷戶,導致馬灣舊村內近百間村屋長期丟空。有立法會議員質疑政府因「唔想做」而不斷拖延有關計劃;建築界人士亦批評政府浪費珍貴土地及房屋資源,提倡維修舊村村屋群以提供過渡性房屋,紓緩市民的住屋需求,「舊村明明有地有屋,政府好嘥料!」
整個馬灣發展計劃始於政府一九九七年與發展商簽訂協議,計劃內容包括興建珀麗灣、發展馬灣公園、搬遷馬灣的舊村往新鄉村發展區。發展商新鴻基以換地形式將面積約九萬五千平方米的馬灣私人土地,換取面積約十二萬六千五百平方米的珀麗灣地段。發展商相對地要分兩期興建及發展以「香港大自然」為主題的馬灣公園,該園着重保留和翻新舊村現有構築物,保護自然環境和文化傳統。
公園第一期的三大設施已落成及開放,包括大自然公園、挪亞方舟及太陽館;第二期則為重修馬灣舊村,可惜地政總署收地收近廿年仍未完成,變相令發展商未能動手翻新舊村。地政總署解釋,馬灣舊村的搬遷安置個案複雜,以致項目用地至今未能完成清理及騰空,無可避免地對馬灣發展構成影響。現階段馬灣舊村尚有四個受影響的私人地段個案仍在處理中,其中兩個涉及業權問題;另有四戶政府土地上的牌照或寮屋個案正繼續跟進。政府指正審視有關狀況,並一直與發展商就第二期發展進行磋商。
立法會議員謝偉銓批評,政府予人「唔想做」的感覺,質疑政府何不引用《收回土地條例》處理馬灣舊村的拒遷個案,「牌照或寮屋本身業權係政府土地就唔使收地,但涉及私人業權的個案點解多年嚟都唔收番?證明當局唔想處理。」他不滿政府推搪指個案複雜而未能完成收地一說,「複雜都要做,唔可以一路拖就算」。他認為政府花廿年時間亦「搞唔掂」屬不可接受,「拒遷戶愈住得耐就愈唔想走,仲愈住愈多人,最終可能誘發逆權侵佔個案。」
荃灣區議員譚凱邦批評政府就馬灣的公私營合作協議甩漏多多,針對收地及發展方面的細節欠缺清晰及嚴謹條文,以致計劃推進受阻陷入僵局,無力要求發展商履行協議責任。
建築師潘緻美認為政府應加快收地速度,停止浪費土地,同時長遠考慮將公園二期的用途由主題公園改為過渡性房屋,「舊村村屋群結構良好,稍作維修即可重用!」她預計復修現存村屋及加建組合屋後,可提供近二百個單位。至於城市規劃師潘富傑則指,馬灣交通設施不足問題一直為人詬病,予人感覺交通不便,提議可活用村內現存的公共碼頭,營運水上的士服務,「預計十五分鐘就可由舊村出到荃灣、青衣等地,方便過搭巴士!」
發展商新鴻基表示,對馬灣公園二期用地興建過渡房屋的建議持開放態度,由於政府仍未將土地發展權交出,在現時情況下未能確定將有關土地用作過渡性社會房屋是否可行,但會密切留意情況和政府意向,並作出相應配合。
記者林希孺